Sección de utilidades
在西班牙,有3种办理方式可以承认在国外完成的学业:
学历认可
当需要承认的学位与从事受监管职业有关时,应进行学位对等认证。这些受监管职业罗列在11月21日第967/2014号皇家法令的附件1中,共列有36种职业。
那些希望获得与非监管职业(皇家法令附件1中未列出的职业)有关的学位认可的人可以申请学位同等认证。
学历认可是出于学业目的对高等教育学习的官方认可,允许学生在西班牙大学继续相应学习。其目的不是为了审定已经获得的学位,而是为了审定在国外学习并通过的一系列科目。在这种情况下,主管机构是所选择的继续学习的西班牙大学。
巴斯克政府(非大学教育)
教育部
任何持有人都可以申请国外获得的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
由官方正式对等认证和同等认证有效的学位自批准之日起在西班牙享有同等学术或者专业效应。部分特殊情况,在批准之前有附加的培训要求。
您必须携带申请表、证明文件前往西班牙政府教育部<,并支付费用。
居住在巴斯克自治区的人可以申请对他们在国外的非大学学习进行学位对等认证和学历认可。为此,必须出示相应市政厅的户籍登记证明。
何处?
要了解相对应已完成学业的学历情况,参见 按国度分学历对应表.
另一方面为工作需要,也可以申请认证在国外的学习与西班牙初中义务教育四年级以前的课程对应。
何处?
申请表,连同文件材料和费用,可以通过 Zuzenean交送。
关于学位认证,在比兹开省有一专门机构可以免费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和指导: